混凝土配合比設計中不允許加入的外加劑是:國家有關(guān)規范規定不容許加入的外加劑。依據: 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shù)規范 GB 50119-2013;
3.1.3 含有六價(jià)鉻鹽、亞硝酸鹽和硫氰酸鹽成分的混凝土外加劑,嚴禁用于飲水工程中建成后與飲用水直接接觸的混凝土。
3.1.4 含有強電解質(zhì)無(wú)機鹽的早強型普通減水劑、早強劑、防凍劑和防水劑,嚴禁用于下列混凝土結構:
1 與鍍鋅鋼材或鋁鐵相接觸部位的混凝土結構;
2 有外露鋼筋預埋鐵件而無(wú)防護措施的混凝土結構;
3 使用直流電源的混凝土結構;
4 距高壓直流電源100m以?xún)鹊幕炷两Y構。
3.1.5 含有氯鹽的早強型普通減水劑、早強劑、防水劑和氯鹽類(lèi)防凍劑,嚴禁用于預應力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和鋼纖維混凝土結構。
3.1.6 含有硝酸銨、碳酸銨的早強型普通減水劑、早強劑和含有硝酸銨、碳酸銨、尿素的防凍劑,嚴禁用于辦公、居住等有人員活動(dòng)的建筑工程。
3.1.7 含有亞硝酸鹽、碳酸鹽的早強型普通減水劑、早強劑、防凍劑和含亞硝酸鹽的阻銹劑,嚴禁用于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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