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砂漿的密度是指一定比例的膠結材、砂、水等攪拌均勻、搗實(shí)后的質(zhì)量密度。砂漿組成材料中各材料的密度依次為:石灰膏表現密度>水泥堆積密度>水的密度,水泥的表現密度是3.1g/cm3。從理論上分析,對于水泥砂漿來(lái)說(shuō),隨著(zhù)砂漿強度的提高,水泥用量增大,其密度也增大;對于混合砂漿來(lái)說(shuō),1m3砂漿拌合物中,膠結材和摻合料用量一定,為300~350kg,而用水量隨砂漿強度提高及水泥用量提高而提高,因此,也有類(lèi)似于水泥砂漿的規律。當砂漿強度等級相同,水泥用量也基本相同時(shí),由于混合砂漿中加入了密度較大的石灰膏,因此混合砂漿的密度略小于同強度等級水泥砂漿的密度。試驗數據表明,砂漿密度的實(shí)測值與理論計算值非常接近,且其規律與理論分析完全相同。
建筑砂漿的密度與其組成材料之間有著(zhù)密切的關(guān)系,且直接影響到砂漿的強度。無(wú)論水泥砂漿還是混合砂漿,其密度都隨砂漿強度的提高而提高。為了改善砂漿的和易性,砂漿中通常都摻入保水增稠材料。保水增稠材料分為無(wú)機的和有機的,有引氣型的,也有非引氣型的。當砂漿中摻入非引氣型保水增稠材料時(shí),一般對砂漿的密度影響不大;當摻入引氣型保水增稠材料時(shí),就會(huì )對砂漿密度及強度有較大影響。摻量越大,密度越小,同時(shí)抗壓強度也大幅下降。例如,當砂漿含氣量為20%時(shí),抗壓強度大約下降25%。因此,控制建筑砂漿密度,對保證其強度等各項性能以及限制原材料的用量均能直到一定的作用。要求水泥砂漿密度不宜小于1900kg/m3,水泥混合砂漿密度不宜小于1800k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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